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有效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做出响应和处置,达到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引发的疾病、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提高中心对事故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维护中心稳定,结合万柳公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大学特殊用房管理中心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准备和紧急救护等工作的管理要求。
(1)重伤两人以上、死亡一人以上生产性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3)超出各部门应急处理能力,或者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4)需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他事故。

三、基本原则              

1、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中心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

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努力保护中心财产和设施的安全,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全体员工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应急预案体系:

中心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和范围。

五、危险性分析:

中心潜在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包括:触电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高温作业、火灾、爆炸等产生的重大事故。具体风险如下:

(1)触电事故:配电站、运行部日常电气操作、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忽视用电安全造成触电事故;

(2)高处坠落:运行部、保洁部在高于基础平面2 米以上的作业中,防护不当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3)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生活中出现失误造成的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

(4)中毒:食堂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5)高温作业:热力站接触高温加热装置和其它部门员工现场夏季高温作业;

(6)火灾:万柳公寓地处繁华地带,周边情况复杂,建筑楼层高,每层楼内有多个房间,可能发展形成立体火灾或大面积火灾。人员密度大,疏散速度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多。园区停放车辆多,应急消防通道少且道路狭窄。

(7)爆炸:电气设备、空气压缩机、氧气、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取暖用燃气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当,会发生爆炸事故;

(8)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员工年龄差别大,女员工所占比例高、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可能会因处置不当而扩大事态。

六、预案启动条件

中心发生突发事件后,指挥部密切注视突发事件动态变化,如果突发事件未得到有效控制并有扩大趋势,对重要设施及周边居民地构成极大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地方政府请求救助时,经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七、组织结构

1、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姜晓刚

副总指挥:王太芹、朱德丰

指挥部办公室:李慧娟、赵文洁、王传成、李承禄、徐玮

地点: 6区205室

成员:各部门主任,保安队长

2、预案执行分工责任组:

通讯联络组组长:王传成、李慧娟、何青卿、赵文洁

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李承禄、于雪松

应急救援组组长:朱德丰、朱晓文

现场警戒组组长:白春生、李鹏

疏散引导组组长:李秀荣、尹瑜瑾

电力组组长:陈建鹏、徐玮

险情评估组组长:陈建鹏、朱晓文

事故调查组组长:王传成、徐玮、朱德丰、陈建鹏、朱晓文

八、职责任务

1、正副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批准施救方案;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指挥协调现场有关工作;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2、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执行组的联络、协调工作;执行总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做好指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等有关材料的管理、总结表彰的具体工作。对各部门和各小组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3、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各部门的联络及对外的联络(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开启应急疏散广播系统,利用喇叭、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力争把人力、物力用在最关健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构通讯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抢救转移贵重物资及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以防止火势蔓延,损失扩大。调运灭火物资,对火灾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损坏、丢失。确认是否有受伤员工,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工作和护送工作。设立救护站,携带急救药品、器材,根据火灾现场伤员情况进行医疗救护,将伤势较重人员转送医院。

5、应急救援组:负责评估灾害危害程度和蔓延态势,初步拟定施救方案并报告总指挥批准执行。接到火灾报警后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迅速赶赴现场,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6、现场警戒组:负责发生火灾区域以及园区大门和消防应急通道的安全警戒,保持畅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7、疏散引导组:迅速开启火灾区域的疏散通道大门,组织现场人员的疏散和现场的保护工作。对逐个房间进行排查,确认无被困人员后,工作人员方可撤离。安全区域负责人及时对疏散出的人员进行清点,将情况上报总指挥。

8、电力组:紧急事件发生时组织组员切掉必要的电源,必要时负责应急照明工作。

9、险情评估组:负责评估灾害危害程度和蔓延态势,会同救火组初步拟定扑救方案并报告总指挥批准。

10、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应损失等调查工作。

11、各级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都有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自己没有能力解决的,应立即向上一级汇报。

12、全体员工:减少事故给中心带来损失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和责任。中心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密切配合处置突发事件,一旦接到处置突发事件的指令后,要义不容辞地快速集结、快速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或拒绝执行。

九、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1)各级管理人员都有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自己没有能力解决的,应立即向上一级汇报。

(2)中心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和替他动态的监测,各部门负责日常机器设备和生活区域的监测。

(3)对中心的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方式,对配电室、热力站等重要部门要加强值班巡视;设备维护及管理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各类危险作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预警行动

(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生活设施发生异常情况,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同外协相关方取得联系,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接到上级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处置准备工作。

(3)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对中心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5)加强对广大师生和全体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6)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灾害处置工作情况,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代岗,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A)各部门值班员工向部门主管报告。

         (B)部门主管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C)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信息上报: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级别情况,由应急指挥部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伤亡情况、处置情况上报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信息传递:发生事故后,如果需要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协助救援、救治、调查分析,请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对口部门通知相关部门,寻求应急救援支持。

十、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有关规定,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救援能力,中心将事故范围分为预警级、现场应急级、全体应急级三级。

2、响应程序

(1)预警级:本级别包括所有影响中心的安全生产事件,现场人员要履行自身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以控制事故蔓延和减少事故损失。部门领导应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2)现场应急级:本级别包括事故已经发生和正在升级,此时发生事故现场及附近的生产区域需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中心内部应急救援组织能够解决,则由中心内部各应急救援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应急升级等工作,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如果需要外部救援时,则按程序向地方政府或附近部门的相应救援部门或机构取得联系,寻求应急救援支持。

(3)全体应急级:本级别包括中心辨识的危险源已经发生事故或发生的事故正在升级,需要封闭中心其他危险源,并采取紧急行动以保护现场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其他设备、设施安全以及事故发生点周边区域的安全,全体应急级是最高应急响应级别。

3、应急结束:事故发生根据相应级别进行应急救援后,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险情得以控制,经过周密检查后,确认周围环境符合标准,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全部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十一、应急处置与救援                              

(1)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2)通讯联络组根据总指挥或指挥部指令通知其它各预案执行责任组进入紧急状态,召集预案执行分工责任组人员并做好相应物资准备。

(3)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滞留在有危险的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迅速组织各部门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抢险救灾工作。

(4)组织员工对热力站、配电站、地下室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看守检查。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转,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关闭气源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在灾害区域周边放置安全警示牌,并且有人在现场看护,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7)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8)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9)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区受灾情况,及时汇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八、信息发布

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地对外通报事故信息。

十二、事后恢复与重建

1、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2、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尽快恢复生产和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3、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恢复和修建台帐。

4、对于事故造成的人员思想动态要及时掌握,安定职工情绪。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5.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整体优势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6、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于应急救援过程中的能力进行实际评估,对应急预案中的不足部分进行完善修订,对应急预案中使用的物资装备及时进行补充。

十三、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特房中心通信录附表。

(2)海淀派出所:82588210

(3)海淀安全生产办:62569646

(4)海淀防火办:62612437

(5)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应急队伍保障。指挥部可以随时调动中心所有的应急救援队伍。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防护器材: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救援器材:急救箱;防盗抢专用器械:强光手电筒。 

(2)应急保障车辆为金杯车。

4、经费保障。财务部门应有应急救援专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补足,只能用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及演练,切实保证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调度程序及保障措施

(1)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为专用物资器材,日常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应急预案执行分工责任组人员自行到储存位置取用,也可通知其他人员送达现场。

(2)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由保管责任人每半年检查1次是否丢失及有无损坏,如有上述情况或到达使用期限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中心应及时维修或购置补充。

(3)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如使用后应及时维护保养并送回储存地点,如有消耗或损坏应说明原因。

十四、培训与演练

1、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邀请应急救援专家进行指导,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2、中心每年要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演习结束后要进行评估总结。并填写保留《演练方案》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十五、奖励与处罚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者;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及员工的财产免受损失者;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者;

(4)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2、处罚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后果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者;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者;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物资者;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者;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者; 

(7)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者。

十六、附则

1、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上报海淀街道安全生产办备案 

2、维护与更新

应急预案应该适用,当公司的设备、工艺流程、岗位设置、作业指导书、施工改造和周边环境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中心公司有关人员及外部专家进行评审,实现持续改进。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北京大学特殊用房管理中心制定,解释权归属北京大学特殊用房管理中心。

                                                                                                                                                                          北京大学特殊用房管理中心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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