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底商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万柳学区底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合同档案的安全管理
对已签订的底商租赁合同应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以保证合同资料的完整。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
(一)加强底商商户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人人熟知“119”火警电话、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底商商户经营场所内的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三)综合管理部每月组织安保部、运行部、配电站对底商用电线路、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商户制定措施,并进行整改。
(四)商户租用的地下一层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三章 装修安全管理
(一)审查底商装修方案,涉及结构、管道系统改动的需提交工程部审批。
(二)对底商装修过程的监督(包括装修施工时间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施工,装修施工对原结构、原管道系统是否有破坏行为,装修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一)从事食品经营的商户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二)底商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三)食物存放严格执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四)食品经营场所做到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油泥、无碎纸、无烟头、无杂物,餐桌要保持清洁,桌面无灰尘和污垢。
(五)监督检查商户店内的食品,对于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要监督商户及时下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