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教职工寒假十点提示

全校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安全依然是我们所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离京”原则,切实做好教职工离京审批工作;近期不安排教职工前往石家庄市、邢台市等风险城市出差, 原有安排的,应全部取消;从严审批前往河北其他区域的出差;对确有必要离京的人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备案;

2.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工作,目前若还有滞留在石家庄市、邢台市全域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校,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政策,落实居家隔离 14 天措施之后,持最新的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入校;

3.各单位要尽量减少教职工流动和聚集,从外地返京的教职工, 入校前都要进行核酸检测,持 3 日内含当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预约校外人员入校参加各类会议,必须留存 3 日内含当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4.各单位要及时关注学校《关于调整 2020—2021 学年校历的通知》和校内各职能部门的通知,根据相关通知和校历中关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五一假期等时间的变动,提前规划、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确保随着疫情防控态势发展,教学科研工作能顺利开展;

5.学校倡导教职工留京过年,领导干部要带头在京过年;教职工在寒假、春节期间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要根据家乡所在区域的疫情状况及时调整相关行程,并第一时间向单位审批报备; 教职工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建议留京过年;各单位对留京过年的教职工要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关心关怀工作;

6.各单位对寒假期间离京的教职工,要建立台账,掌握相关教职工的出行轨迹,做好健康监测;

7.各单位不得审批教职工出国出境,遇有特殊情况,确须出国出境的,一事一议,报学校审批后再做安排;

8.各单位要做好提示,寒假期间离京的教职工原则上都要在开学前两周返京,居家做好健康监测和开学的准备工作;对于部分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寒假期间离京返京事宜,各单位要建立台账,单独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9.各单位要提示教职工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在校园内按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特别提醒考试周期间,考场内师生务必科学佩戴口罩, 做好个人防护;

10.各单位要提示教职工在寒假、春节期间,不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若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 14 天内活动史、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距离,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教职工疫情防控组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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