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关于禁止在宿舍为电动车充电的通知


万柳学区公共电动车充电站已于2017年11月20日启用,自2017年11月27日起,已严禁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同时,北京大学保卫部、燕园派出所2017年12月18日《关于加强全校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也明确通知,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充电;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车。

近期,社会上已经发生几起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令人触目惊心。特房中心多次安全检查发现,仍然有学生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且多次劝阻无效,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患于未然,自即日起,如再发现有类似现象,特房中心将暂扣充电电池及充电设备,通报院系给予纪律处分。

为营造安全的宿舍环境,杜绝火灾事故发生,还请广大同学理解支持。

 

特殊用房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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