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火情通报


4月9日中午12点50左右,三区12层某房间发生火情,起火点为宿舍阳台。由于阳台堆放大量易燃物品,火势发展迅速猛烈,浓烟透过门缝引起两位室内就寝同学的注意,发现火情后前厅部紧急通知中控室进行火灾营救。与此同时,乘坐电梯准备上班的特房中心老师闻讯12层起火,纷纷前往进行扑救,由于火势既大又猛,宿舍室内物品堆放较多,为救火人员进入与火灾扑灭造成极大的困难,经过十多分钟的艰难扑救,火情彻底解除,未发生人员伤亡。初步判定为违章电器卷发棒自燃引发。

针对火灾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特房中心要求涉及单位就此次着火事件进行细致调查,彻查火灾原因,增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本单位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居住环境。

此次火情持续时间久,火势迅猛。由于自购衣柜彻底遮挡窗台部分及半面门,造成发现火情时间较长,扑灭困难。所幸救援及时,措施得当,扑灭后尽快通风散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警钟长鸣,再次提醒大家做到:宿舍内禁止吸烟;室内切勿堆放大量物品,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熟知消防器材所在位置,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禁电器;禁止宿舍内电动车电池充电;离开宿舍时做到人走断电。

珍爱生命,请从自身做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