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安全提示
各位师生:
近日,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几起在宿舍内为电瓶车蓄电池充电的问题,已分别将电瓶给予暂扣并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在建筑内停放电动车或为蓄电池充电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属于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希望师生引起高度重视,本着为自己、为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务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特房中心近期已经与厂家论证在园区继续加装充电桩事宜,以缓解充电桩数量不足的问题。
消防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北京大学特殊用房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1日